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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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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墊付作業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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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墊付作業辦法
EN
第 10 條
存保公司之墊付額及其利息全數受償,墊付即告完結。但未全數受償,而清理程序已完結者,亦同。
墊付完結而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存保公司應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存款保險條例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
EN
第 20 條
存保公司依本條例規定履行保險責任、提供財務協助、成立過渡銀行及辦理墊付完結時,如收回之款項小於支出成本時,其差額由所屬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抵沖,不足抵沖部分,應列入遞延帳戶,並由以後年度提存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抵沖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