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5 12:5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票據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票據法
EN
第 70 條
付款經執票人之同意,得延期為之。但以提示後三日為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