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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9/19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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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票據法 EN
匯票得讓與發票人、承兌人、付款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
前項受讓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得再為轉讓。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