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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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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票據法 EN
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