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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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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EN
第 4 條
本法第九條之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土地稅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23 日 )
EN
第 9 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