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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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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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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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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所得稅法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26 條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