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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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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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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8 條
本委員會會議對於第二條所規定之事項無異議時,由主任委員宣告通過,
有異議時,提付表決,正反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