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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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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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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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條約或協定生效後,外交部得請主辦機關提供實施情
況之有關資料;其有修訂、廢止或發生爭議時,主辦機關應會同外交部處
理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