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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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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消防法施行細則 EN
主管機關為配合救災及緊急救護需要,對於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車輛、船舶、航空器及裝備,得舉辦訓練及演習。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