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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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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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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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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機構式安置服務處所對於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有擅離安置服務處所、行蹤不明或違反法規情事,應將個案資料、違反時間、經過及後續處理情形報各該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