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30 03:4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EN
第 8 條
申請人得檢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將本津貼逕匯入該專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