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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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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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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5 條
本會委員出缺時,得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程序補提人選,其任期至原任任
期屆滿為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