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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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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1.
裁判字號:
裁判日期:
民國 48 年 06 月 18 日
要旨: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之罪,係以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為構成要 件,原判決竟以未成傷為不構成該條之罪之理由,顯有瑕疵。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