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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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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提存法
提存金應給付利息,以實收之利息照付。
已解繳國庫之提存金,經依法定程序應返還者,國庫亦應依前項利息所由計算之利率支付利息,其期間以五年為限。
強制執行法 (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 )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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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