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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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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為判決之法官,應於判決書內簽名;法官中有因故不能簽名者,由審判長附記其事由;審判長因故不能簽名者,由資深陪席法官附記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