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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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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EN
第 8-4 條
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九十六條之二規定,於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具有與房屋價值相當之其他建築物,亦適用之。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796-2 條
前二條規定,於具有與房屋價值相當之其他建築物準用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