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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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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大法官解釋(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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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舊制)
法規名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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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1 條
買受人主張物有瑕疵者,出賣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買受人於其期限內是否解除契約。
買受人於前項期限內不解除契約者,喪失其解除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