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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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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
本規則所稱公證文書簿冊(以下簡稱文書簿冊),係指公證文書、公、認證事件卷宗(以下簡稱卷宗)、收件簿、公、認證書登記簿、閱覽登記簿、異議事件登記簿及特定交易事件登記簿。
前項公證文書,包括本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公證文書、認證書繕本或影本、請求認證之文書、證明請求人身分、代理人權限、第三人允許或同意之證明書及其他附屬文件。
公證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1 年 12 月 08 日 )
本法第五條所稱公證文書如下:
一、公證書及依本法第八十六條視為公證書一部之附件。
二、認證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