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5 10:26
:::

法條

法規名稱: 請願法 EN
各機關處理請願案件,應將其結果通知請願人;如請願事項非其職掌,應將所當投遞之機關通知請願人。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