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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各種高等考試、普通考試之考試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前項考試規則應包括考試等級及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考試方式、成績計算、及格方式。
考試規則訂定或修正前,應先徵詢相關職業團體意見後,再由考選部會同中央職業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議決後,始得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