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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容許應力值,於結構部分所生應力之綜合計算,其容許應力於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應於百分之十五限定範圍內增值,同條第三款應於百分之三十限定範圍內增值。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民國 108 年 11 月 11 日 )
結構部分使用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鋼材時,其容許抗拉應力、容許抗壓應力、容許抗剪應力、容許彎曲壓力及容許承壓應力值,應依下列各式計算:
σta=F/1.7
σca=σta
σba=σta
τ=σta /
σda=1.42σta
式中之 F、σta、σca、σba、τ及σda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F :取下列任一較小值者:
1.降伏強度或降伏點。單位:牛頓/平方公厘(公斤/平方公分),
以下均同。
2.抗拉強度除以 1.2。
σta:容許抗拉應力。
σca:容許抗壓應力。
σba:容許彎曲壓力。
τ:容許抗剪應力。
σda:容許承壓應力。
結構部分使用第三條第一項之鋼材及其但書規定之材料時,其容許挫曲應力值,應依下列各式計算:
λ≦Λ 時
σk=1.7{1-(1-θ)(λ/Λ)2}σca/μ
λ>Λ 時
σk=0.68θσca/(λ/Λ)2
式中之 σk、σca、θ、λ、Λ 及 μ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σk :容許挫曲應力。
σca:容許抗壓應力。
θ:鋼材為0.6,鋁合金為0.4。
λ:有效細長比。
Λ:界限細長比,依下式計算:
┌───
Λ=│π^2E,式中之π、E 及 F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
│θF

π:圓周率。
E :縱彈性係數。
F :取下列任一較小值者:
1.降伏強度或降伏點。
2.抗拉強度除以 1.2。
μ:安全率,依下式計算:
1.鋼材:
μ=1.7+0.8(λ/Λ)2
2.鋁合金材料:
μ=1.7{0.9+0.6(λ/Λ)} 。但 μ 的數值未超過 1.7 時,
以 1.7 計。
結構部分使用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鋼材時,焊接部分之容許應力值,應不得大於第五條規定之值(填角焊接者取其容許抗剪應力值)乘以下表之焊接效率所得之值。
┌──┬────┬───────────────┐
│ │ │ 焊 接 效 率 │
│焊接│鋼材種類├───┬───┬───┬───┤
│方式│ │容許抗│容許抗│容許彎│容許抗│
│ │ │拉應力│壓應力│曲應力│剪應力│
├──┼────┼───┼───┼───┼───┤
│對接│ A │0.84 │0.945 │0.84 │0.84 │
├──┼────┼───┼───┼───┼───┤
│焊接│ B │0.80 │0.90 │0.80 │0.80 │
├──┼────┼───┼───┼───┼───┤
│對接│ A │0.84 │0.84 │ - │0.84 │
├──┼────┼───┼───┼───┼───┤
│焊接│ B │0.80 │0.80 │ - │0.80 │
├──┴────┴───┴───┴───┴───┤
│備註:表中符號A及B分別表示: │
│1.符號A:為 CNS2947 規定之鋼材、CNS 4435 規│
│ 定之 STK490 鋼材、CNS 7141 規定之 STKR490 │
│ 鋼材或具有與此種規格同等以上機械性質之鋼材,│
│ 且具有優良之焊接性者。 │
│2.符號B:為A以外之鋼材。 │
└───────────────────────┘
結構部分之對接焊接處全長百分之二十以上實施放射線檢查,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其容許抗拉應力、容許抗壓應力及容許彎曲應力得取第五條規定之值(即焊接效率取一.○)。
一、依 CNS3710、規定之缺陷種類及等級分類,無第三種缺陷者。
二、前款之檢查結果,有第一種或第二種缺陷時,為二級之容許值以下;同時有第一種及第二種缺陷存在時,分別為各該缺陷二級之容許值之二分之一以下。
實施放射線檢查時,其焊接處之補強層應削除至母材表面同一平面上。但補強層中央部分之高度與母材厚度之關係如下表所示高度以下者,不在此限。
┌─────────┬─────────┐
│母材厚度(公厘) │補強層高度(公厘)│
├─────────┼─────────┤
│12 以下 │ 1.5 │
├─────────┼─────────┤
│超過 12 至 25 以下│ 2.5 │
├─────────┼─────────┤
│超過 25 │ 3.0 │
└─────────┴─────────┘
使用第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材料時,其容許應力值及其結構部分焊接處之容許應力值,應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材料之化學成分及機械性質之值以下。
結構部分材料承載荷重所生之應力值,除不得超過第五條至第十條規定之容許應力值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自重、積載荷重、升降慣性力及走行慣性力之組合。
二、自重、積載荷重、升降慣性力、走行慣性力及風荷重之組合。
三、自重、積載荷重、升降慣性力、風荷重及地震荷重之組合。
前項之應力值應取荷重組合中最不利之情形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