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本辦法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且成年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其申請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名額、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