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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EN
觀光旅館之中、外文名稱,不得使用其他觀光旅館已登記之相同或類似名稱。但依第三十六條規定報備加入國內、外旅館聯營組織者,不在此限。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民國 110 年 06 月 23 日 ) EN
觀光旅館業參加國內、外旅館聯營組織或委託經營管理時,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後,檢附契約書等相關文件報交通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