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EN
客船具有特殊比例與型式,不符合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規定時,得另檢具有關穩度之計算資料,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
客船管理規則 (民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 ) EN
客船因其航行區域之氣候及吃水條件,所應具有之受風最小定傾中心高,依附表三公式計算。
客船搭載乘客時所應具有之載客最小定傾中心高,依附表四公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