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EN
客船之基本穩度資料,自另一同型船之傾側試驗結果獲得者,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於確認由此項資料能獲致該船之可靠穩度資料時,得據客船所有人之申請免依第四十條規定施行傾側試驗。
客船管理規則 (民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 ) EN
客船建造完成,應在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監督下施行傾側試驗,試驗結果報告及有關穩度之計算書等資料,應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審定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