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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本辦法依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條規定訂定之。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 EN
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之營運及服務應定期辦理評鑑;其評鑑對象、方式、項目與標準、成績評定、成果運用、公告程序及獎勵基準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