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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EN
本法第九條所稱能源查核制度包括下列各款:
一、能源查核專責組織。
二、能源流程分析。
三、能源使用量測、紀錄及管理。
四、定期檢查各使用能源設備之效率。
五、能源耗用統計及單位產品或單位樓地板面積能源使用效率分析。
能源管理法 (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 ) EN
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者,應建立能源查核制度,並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並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