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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EN
產業、學界、研究單位對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完成人才庫建立計畫所列之科技人才資料,應隨時主動協助更新資料內容。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 EN
為強化國防科技能量,科技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應結合產業、學界、研究單位,規劃研發武器系統之機制,並對產業、學界、研究單位辦理調查、統計及編組準備事項,完成人才庫建立計畫。
前項調查,產業、學界、研究單位應配合辦理,並提供人才庫資料。
有關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之辦法,由科技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