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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本標準依圖書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圖書館法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 EN
圖書館之設立、組織、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經費、館藏發展、館舍設備、營運管理、服務推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