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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本辦法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國營事業管理法 (民國 112 年 01 月 19 日 ) EN
國營事業人員之進用、考核、退休、撫卹、資遣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擬訂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