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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
本細則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以下簡稱本局)
組織通則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各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由各地區巡防局擬訂,報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