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 條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處理法制事務,特依本署組織法第
十九條規定,設法規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廢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第 19 條
本署為處理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設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等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