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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雨水下水道之人孔設計,準用第二十二條規定。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民國 101 年 12 月 17 日 )
圓形及矩形人孔設計規定如下:
一、圓形人孔:
┌──────────┬───────────────────┐
│人孔底座內徑(公分)│適用範圍 │
├──────────┼───────────────────┤
│九十 │1.管徑在六百毫公尺以下之中間人孔。 │
│ │2.管徑在四百五十毫公尺以下匯合點人孔。│
├──────────┼───────────────────┤
│一百二十 │1.管徑在六百毫公尺以下之中間人孔。 │
│ │2.管徑在五百毫公尺以下匯合點人孔。 │
├──────────┼───────────────────┤
│一百五十 │1.管徑在七百毫公尺以下之中間人孔。 │
│ │2.管徑在六百毫公尺以下匯合點人孔。 │
├──────────┼───────────────────┤
│一百八十 │1.管徑在八百毫公尺以下之中間人孔。 │
│ │2.管徑在七百毫公尺以下匯合點人孔。 │
└──────────┴───────────────────┘
二、矩形人孔:無法依前款規定設置人孔底座內徑九十公分圓形人孔時,應設置內寬六十公分乘九十公分矩形人孔;無法設置矩形人孔時,依現場結構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