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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EN
本標準依共同管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共同管道法 (民國 89 年 06 月 14 日 ) EN
本法施行細則及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