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土地法 EN
地籍除已依法律整理者外,應依本法之規定整理之。
地籍整理之程序,為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
土地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農地因農人施用勞力與資本,致地價增漲時,不征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