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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民法 EN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1.
裁判字號:
裁判日期:
民國 21 年 01 月 01 日
要旨: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契約,經相對人定一個月以 上之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認,而法定代理人於期限內不為確答者 ,依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尚應視為拒絕承認。則相對人未為此項 催告者,自不能以法定代理人未即時向相對人交涉或登報聲明,即謂法定 代理人業已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