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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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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第 9 條
申請辦理第二條國際種子檢查協會種子檢驗證、第三條一般種子室內檢查及第五條田間檢查,應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加收取樣人員或檢查人員所需交通費、雜費及住宿費。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民國 113 年 03 月 13 日 )
第 2 條
申請國際種子檢查協會種子檢驗證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室內檢查:包含水分測定、潔淨度分析、其他種子檢定及發芽試驗,每樣品新臺幣三千八百元。
二、健康檢查:
(一)十字花科蔬菜黑腐病菌檢測:每樣品新臺幣五千七百五十元。
(二)瓜類病毒(CGMMV):每樣品新臺幣四千元。
(三)瓜類病毒(SqMV):每樣品新臺幣三千二百元。
(四)瓜類病毒(MNSV):每樣品新臺幣三千六百元。
第 3 條
申請一般種子室內檢查,每樣品新臺幣三千四百元。
前項檢查包含水分測定、潔淨度分析、其他種子檢定及發芽試驗。
第 5 條
申請辦理田間檢查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原原種(圃)田間檢查:面積一公頃以下,每次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超過一公頃,每增加一公頃,加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未滿一公頃者,以一公頃計。
二、原種(圃)田間檢查:面積三公頃以下,每次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超過三公頃,每增加三公頃,加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未滿三公頃者,以三公頃計。
三、採種(圃)田間檢查:面積五公頃以下,每次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超過五公頃,每增加五公頃,加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未滿五公頃者,以五公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