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2 07:15
:::

法條

法規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EN
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之舉發獎金,主管稽徵機關,應於收到罰鍰後十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
遺產及贈與稅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有短報、漏報、匿報或故意以虛偽不實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或幫助他人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主管稽徵機關應以罰鍰提成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保守秘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