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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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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 5 條
屬本法第六十條各款規定情節重大情形之一者,得以各該條最高罰鍰額度裁處之。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
EN
第 60 條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三條所稱情節重大,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違反本法同一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者。
二、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者。
三、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者。
四、申請及申報文件虛偽不實者。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