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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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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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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第 239 條
(刪除)
1.
裁判字號:
廢
22 年上字第 34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22 年 01 月 01 日
要旨:
上訴人既以概括犯意先後續姦多次,自係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罪名,應依 刑法第七十五條論科。
2.
裁判字號:
廢
19 年非字第 21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9 年 01 月 01 日
要旨: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之姦非罪,係以有夫之婦為要件,所謂有夫之婦,則 專指妻而言,妾對於家長之關係,既無妻之身分,自不能以有夫之婦論, 甲某既為乙某之妾,並非配偶關係,縱屬與人通姦,按之前開說明,自與 該條之構成要件未合,其行為不成立犯罪。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