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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6/1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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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十、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由總統宣告之。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 EN
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條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