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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本辦法依典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典試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各種考試試題之繕製應於闈場為之。
國家考試之闈場安全及管理、題庫電子試題製作保密作業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