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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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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
本準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 ) EN
動物用藥品之使用對象、用途、用法、用量、停藥期及使用上應注意事項等,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使用準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