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01 16: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組織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組織條例
(民國 91 年 01 月 25 日 )
第 11 條
本局辦事細則,由本局擬訂,層請經濟部核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