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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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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 1 條
本準則依海洋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海洋污染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
EN
第 62 條
依本法處罰鍰者,其額度應依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裁處。
前項裁罰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