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7 00:54
:::

法條

法規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
本辦法依警察教育條例第五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警察教育條例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 EN
警察專科學校各班及警察大學各系、所初試錄取人員,應經身家調查合格,始得入學;其項目、標準及實施程序之調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