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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電臺電波發射機天線周圍地區,因應國家利益需要,得由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交通部劃定範圍,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函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限制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