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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7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