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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依前條調查之疑似受害人就醫病歷,其範圍如下:
一、年齡未滿三歲或罹患先天性疾病之兒童:出生起訖申請日止之全部病歷。
二、罹患慢性疾病者:接種前至少三年迄申請日止之全部病歷。
三、前二款以外者:接種前一年迄申請日止之全部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