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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利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7 條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前所提出之申請案,不得依第五十三條規定,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